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湖北省人民政府
登录
注册
湖北省营商环境问题投诉
我要投诉
我要查询
一、投诉人应当通过指定的投诉渠道,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纸质或者电子版投诉材料,材料内容包括:
(一)明确的投诉对象;
(二)具体的问题、诉求和理由;
(三)必要的证据材料;
(四)投诉人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五)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不予受理的范围。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一)市场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
(二)投诉事项、投诉对象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范围的;
(三)投诉人就投诉事项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已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已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并被受理的;
(四)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申请仲裁或者仲裁机构已依法对投诉事项作出仲裁决定的;
(五)依法终结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六)治安和刑事案件;
(七)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八)对已办理终结的同一事项、以同一理由重复投诉的;
(九)法律法规已规定应当由其他机构受理的。
我要写信
收件单位
问题分类
请选择问题分类
政务环境
法治环境
市场环境
问题发生地
请选择省
湖北省
请选择市/州
请选择区/县
请选择乡/镇
请选择社区/街道
发生地详情
投诉标题
问题发生时间
投诉内容
附件上传
×
选择附件
附件上传类型为:
jpg,jpeg,png,bmp,doc,docx,txt,pdf
单个附件不超过10MB;附件总数不超过5个
提交
清空
姓名
查询码
图形验证码
提交
重置
信件查询
投诉请求
意见建议
投诉记录
意见记录
版权所有:湖北省信访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惠明路17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394号